广州增城严处乱倒渣土行为:涉事司机被罚 1.85 万,车辆被扣!执法部门重申 "零容忍" 态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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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2025-09-17 23:48:34 190
近日,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,成功查处一宗严重随意倾倒渣土(建筑垃圾)案件。涉事重型自卸货车司机因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,不仅被依法处以 1.85 万元罚款,其驾驶的涉事车辆也被当场暂扣,成为增城区今年以来查处的典型渣土违规案例之一。
事件发生在今年 2 月的一个工作日清晨,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巡查队员按照日常排班,对广园快速基出口三安路段展开市容环境巡查。当巡查至该路段一处果园附近时,队员发现一辆悬挂外地牌照的重型自卸货车正缓慢停靠在路边,车厢尾部闸门开启,大量混有水泥块、碎石的建筑垃圾正被倾倒在空地上,现场尘土飞扬,部分渣土甚至散落到周边人行道上,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环境。
巡查队员立即上前亮明执法证件,示意司机停止倾倒行为。然而,涉事司机不仅没有配合,反而试图关闭车厢闸门驾车离开。执法人员迅速分工,一方面上前阻拦车辆移动,另一方面用执法记录仪固定现场证据,当场向司机出具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明确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并在规定时间内清理现场倾倒的建筑垃圾。但面对执法要求,涉事司机态度强硬,多次拒绝签字确认,还以 "果园需要渣土改良土壤" 为由,辩解自己的行为 "合理",拒不配合整改工作。
为遏制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,执法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相关规定,果断开具《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》,依法暂扣了涉事的重型自卸货车,并告知司机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到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在后续调查询问中,涉事司机终于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。他表示,自己当天从东莞市高埗镇某建筑工地装载了约 20 吨建筑垃圾,本应将渣土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,但考虑到前往消纳场需要支付处置费和绕行成本,恰好途经新塘镇时看到路边果园有闲置空地,便心存侥幸想 "就近倾倒省事",认为 "倒在果园里不算破坏环境",最终酿成违规后果。
执法人员当场指出,该行为已明确违反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 "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" 的规定,且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若不及时清理,不仅会污染土壤、影响周边植被生长,遇到雨天还可能因泥沙冲刷造成下水道堵塞,存在交通安全隐患。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和法规解读,涉事司机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,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。
最终,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六条 "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下罚款;但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单位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" 的规定,结合涉事渣土倾倒量较大、当事人初始拒不配合执法等裁量情节,对涉事司机作出 1.85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3 月 17 日,涉事司机已全额缴纳罚款,并自行组织人员清理了现场的建筑垃圾,恢复了路段环境原貌。
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强调,建筑垃圾处置有严格的法定流程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心存侥幸违规操作。目前,增城区已建立 "日常巡查 + 重点时段蹲守 + 群众举报响应" 的立体化监管机制,在广园快速、荔新公路等跨区域运输通道增设监控点位,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 "全程跟踪"。同时,执法部门还联合住建、交通等部门,加强对建筑工地、渣土消纳场的源头管理,要求运输企业必须使用合规车辆、办理准运手续,确保渣土 "从哪里来、到哪里去" 全程可追溯。
"接下来,我们将持续加大对随意倾倒渣土、偷运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" 该负责人表示,市民若发现类似违规行为,可通过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 "广州城管" 微信公众号举报,共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和生态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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